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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需要缴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虽然税法规定的税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的税率低于10%,则可以按协定的税率执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被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前实现的税后利润分红,税法规定还是按原政策执行,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已采用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无须再缴纳缴纳“股息、利息、分红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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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现在京东内部体系发生变动,股权发生变更,那么肯定是有溢价的,假如京东股东A公司转让5%的股权给股东B公司,初始价值为200万,现在的市场净值为1000万,成交价定在了8000万,如果直接转让的话,所需要缴纳的企业纳税压力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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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对在合理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上有一定理解的人来说并不陌生,通常体现于个人工作室、员工持股平台设计上。
而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势体现在股权转让上不会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双重征税,同时持股平台设立在部分地区,比如天津,可按20%的税率缴纳。
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且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该老板的行为属于第二种情况,应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万元。
一、股权转让OR撤回投资?A于2013年3月取得甲公司10%的股权,支付价款100万元。2016年8月,A以180万元价款将甲公司10%的股权变现。截至2016年7月31日,甲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元、盈余公积120万元、未分配利润580万元。
因A的身份(法人or自然人)及转让方式的不同,本次股权转让涉税结果不同。
(一)居民企业股权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A公司应确认投资转让所得为80万元,不得扣除甲公司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归其可分配的金额70万元。
因此,A公司该次股权转让交易,应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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